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

花都女孩“艳照”上网

  分手之后,裸照上网。广州花都区女子任某(化姓)向男友阿盛提出分手后接到威胁侮辱短信,男友声称要将其裸照发布到网上。很快,任某就发现自己的裸照在网上被到处传播,传播者还将其真实的个人信息一并公开,并污蔑她为“性工作者”。任某的家人报警求助,警方传唤阿盛,但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。随后,任某的裸照仍在网上不断更新传播。不堪压力,任某准备出国暂避。
  数十张艳照被放上网任看
  “我们村有个女孩子好惨啊,分手后被男朋友摆上很多裸照上QQ空间,太缺德了。”近日,记者接到这一报料,并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,找到了发布照片的QQ空间。
  该QQ空间日志只有两篇日志,一则是《诚交各地朋友》,一则是《用一生说爱你》。两篇日志都于2009年2月10日发布,一篇发于14时47分,另一篇是14时49分。点开《诚交各地朋友》,一幅女子与人做爱的图片赫然入目,文中一段个人信息说明,公布了该女子的姓名、年龄、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,并称任某为“性工作者”,报酬是“120元/晚”。
  在该QQ空间的相册中有3个文件夹,一个是任某的生活照,一个是任某的性爱照,都可以公开浏览;另一个文件夹取名“最新艳照”,有几十张相片,但需要访问密码。公布的裸照均只见女主角,不见男主角。女方亲属称男方为报复发艳照
  前日,记者根据知情人留下的线索,来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,找到任某的大伯。得知记者来意后,老人叹了口气,一连用几个“是”回答了记者的疑问———网上所有的个人信息全是真的。
  据老人介绍:其侄女和阿盛去年就分手了,而早在去年9月,任某的“艳照”就被人传到网上去了。任某的大伯很肯定地说,传照片的人就是任某的前男友、同是花都区花山镇人的阿盛,“他的目的只为报复”。
  “那时侄女刚和他分手,很快就收到了一则彩信。他(阿盛)侮辱我侄女,还说要把图片放到网上去。很快侄女就看见自己的照片上了网,她马上报了警。”大伯说,之后阿盛曾被警方传唤,但后来因为缺少证据,24小时后阿盛就离开了派出所。
  警方传唤男友但证据不足放人
  昨日,记者拨通花都某派出所电话,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,当地警方的确曾因为网上出现任某裸照的事传唤过阿盛,但阿盛不承认是他干的,而科技科也没找到确凿证据,所以在24个小时后也只好把人放了。该名工作人员表示,阿盛用的不是自己的QQ,可能是在网吧传的照片,因而通过IP来定位的方法不管用。
  昨日下午,负责此案的吕警官告诉记者,任某的艳照是被人分几次拍摄并分几次上传的。警方最早一次因这宗裸照事件传唤阿盛是在去年9月。之后,尽管陆续有“艳照”上传,但警方再也找不到阿盛进行询问了。警方只能删除网上的相关网页链接。
  也许是警方的无奈让发图者越发气焰嚣张,今年2月10日,对方又申请了个QQ,重新上传任某的“艳照”。
  QQ空间上任某照片已被删除
  记者了解到,目前任家已经再次联系阿盛的家人并发出最后通牒:必须在半个月内撤下网上所有关于任某的“艳照”,否则任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阿盛的责任。
  任大伯说,阿盛也只有20来岁,如果真把他的名字曝光,估计也没几个女孩子敢靠近他了。
  昨日下午2时许,记者发现上传任某“艳照”的QQ空间已经设置访问权限,不再对外公开。所有关于任某的照片已经被删除。
  ■律师说法
  传照者已构成两大罪
  广州颐和律师事务所的邓晟律师表示,上传任某艳照的人,不仅传播属于个人隐私的性爱照,更私自公布了任某的真实姓名、家庭地址、手机等联系方式,还发布了充满污蔑及侮辱性的文字,其行为不但侵犯了任某的名誉权、肖像权,而且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和诽谤罪。
  根据《刑法》有关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关规定,上传者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而根据诽谤罪的相关法规,此次事件的上传图片者要面临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责。据今日《新快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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